本次大會以針對二十一縣市文化部門普查統計資料為背景,分別以『公共』、『藝術』、『教育』、『發展』為題,舉辦公共藝術論壇,經由會員熱烈討論並達成諸多共識後,立即於第一次理監事會議具體研擬對策,確定本會現階段之發展目標。

第一屆理監事會名單公佈
理事長 林志銘
常務理事(副理事長)褚瑞基
常務理事 謝佩霓
常務理事 陶亞倫
常務理事 黃中宇
理事 顏名宏(本會發言人)
理事 劉國滄
理事 張淵舜
理事 許敬忠
常務監事 宋鴻麒
監事 楊智婷
監事 馬昌國


公共藝術論壇結論與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事項

本次大會以針對二十一縣市文化部門普查統計資料為背景,分別以『公共』、『藝術』、『教育』、『發展』為題,舉辦公共藝術論壇,經由會員熱烈討論並達成諸多共識後,立即於第一次理監事會議具體研擬對策,確定本會現階段之發展目標。

  1. 現階段協會之功能性目標與角色確定:協會在公共藝術領域上,為專業諮詢與設置服務機構,與各公私部門積極強化各式合作關係。
  2. 資料庫建立、彙集與統合:與各文化部門、藝術專業者及相關學系院所合作,以圖文並重之方式,廣域收納中央、各地方政府,之設置成果與執行心得,及加強與各環境、藝術學術單位交流。本會資料庫建構後,將無償提供配合(捐贈)單位、本會會員,而對於其他單位或非本協會會員者,另定使用權收費標準。無論授權取得或版權轉出使用,均需取得授權同意書。
  3. 入會資格審定:為維護本會現階段之菁英化目標,自即日起,加入本會會員均需由一位以上之本會會員推薦,並經理監事會議決議後始可成為正式會員。
  4. 現階段任務專業分工分組機制:本會需成立多元化之分組,藉由不同之議題屬性,先行確認資源或專業屬性需求後召集會員,組成研究或活動等各種組別,廣域推廣公共藝術,於理事長統籌帶領下,各專業分組確實發揮協會力量、由下而上鞏固協會機能。依本次會員大會之會議決議,目前已確定先行成立:
    (1)本會刊物計畫以服務會員為基本,公眾行銷為目標,成立編輯組。
    (2)專業學術研究與論述發表之學術組。
    (3)針對設置執行與公眾議題等常期性普查(或問卷訪查)之研究組。
    (4)加強國際交流及異業政策聯盟之交流組。
    (5)推動將公共藝術與環境美學納入國民義務教育,並確實研發符合各年齡層教材之教育組。
    (6)協會內部行政運作與聯繫工作之行政組
    ◎ 目前小組分工僅為初步分類,各小組成員需依據實際狀況,針對計畫執行需要,採跨組或併組進行。
  5. 公共藝術教育政策推動:有關本會主張強化基礎教育事項,期能藉由本會具教育部公共藝術審議委員身份之會員,於教育部大力推動。

以上經與會會員與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所決議之目標,將於本月再度召開常務理事會議,研擬具體計畫後,另行動員全會會員具體分工,正式工作計畫將於96年度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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