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文化局第一次辦理街頭藝人認證,兩年後將全面檢討評估其發展性,若成效良好,則持續辦理,屆時將有更多多元且豐富的街頭藝術,深入彰化縣各鄉鎮市的角落,並活化公共藝術空間的文化功能。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130 18:06:53)由彰化縣文化局主辦的首屆「彰化縣街頭藝人」認證審查,29日在彰化縣鹿港老街的鹿港公會堂廣場、桂花巷廊道、新祖宮廣場等地圓滿辦理完成。本次認證審查,共有123件提出申請。分別為「視覺藝術類」11件、「表演藝術類」63件、「創意工藝類」49件。展演內容包羅萬象,除了有一般人耳熟能詳的人像素描、吉他、薩克斯風等樂器彈唱外,還有葉笛編織、魔術表演、中東肚皮舞、造型氣球;更有花式陀螺表演與罕見的米雕創意彩繪等。

  本次認證審查,共分三梯次,分別匯集於鹿港公會堂廣場、桂花巷廊道與新祖宮廣場等三地,各申請人於各個考試現場,展演90分鐘,互相較勁。其精采程度,從圍觀叫好的群眾,可以看出來。另一方面,主辦單位文化局,聘請相關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並依不同性質類別來評分。審查通過名單,訂於12月3日後,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及彰化縣文化局的網站。

  目前彰化縣開放給街頭藝人展演場地,有:彰化市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及戶外舞台、彰化市八卦山大佛風景區、彰化市火車站前廣場、田中火車站前廣場、溪州公園、台糖公司台中區處多功能廣場(即溪湖糖廠)、溪湖糖廠冰店、埔心鄉地方文化館暨文化廣場、埤頭鄉圖書館、北斗鎮立圖書館前廣場、永靖鄉公所前廣場、和美道東書院及和中廣場、埔鹽鄉公所糯米文化風味坊前廣場等14處。

  主辦單位文化局表示:這次的街頭藝人認證,是第一次辦理,兩年後將全面檢討評估其發展性,若成效良好,則持續辦理,屆時將有更多多元且豐富的街頭藝術,深入彰化縣各鄉鎮市的角落,並活化公共藝術空間的文化功能。

圖說:彰化文化局第一次辦理街頭藝人認證,兩年後將全面檢討評估其發展性,若成效良好,則持續辦理,屆時將有更多多元且豐富的街頭藝術,深入彰化縣各鄉鎮市的角落,並活化公共藝術空間的文化功能。

訊息來源:彰化縣政府

引自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0004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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