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V亞視新聞)2009-09-08



要欣賞藝術品,其實不一定到博物館或藝術館,平時逛街也可以欣賞得到。這些可叫做公共藝術。近年政府於公共地方或私人物業的公共空間,增加擺放公共藝術品,甚至有大型雕塑。

但有藝術家表示,很多人未必察覺到身邊的藝術品,或者只是看一看便算,很少參與其中,失去公共藝術的意義。

經過尖沙咀文化中心,有沒留意身邊原來有不少雕塑。這個銅像「翱翔的法國人」,已進駐了文化中心十七年。

彌敦道的這雙手,大家見慣見熟,但又有沒有停下來欣賞一下?「不是太懂看,覺得(藝術品)外貌好看便是漂亮。」亦有市民說:「大部分時間目的不是看雕塑,可能走過便算。」

有藝術家說:「它其實用了不同的片塊,不同的彈弓,好像汽車材料等去砌合而成...看到兩隻手合起來,會聯想到請、好客,大家打招呼,彌敦道是一個有很多遊客去的地方,與環境亦有一個串聯關係。」

政府現時在七十五處公共地方,好像藝術館和文化中心外的空地等,共擺放了五百多件藝術品,包括雕塑和畫等等,私人地方亦有不少。這些可稱作公共藝術。

不過雕塑學會表示,本港的公共藝術,很多時都流於裝飾,忽略了應有互動元素:「一件公共藝術或公共雕塑,其實有很多不同的功能...很多時候不只是看,美化環境的作用...部分與地區連接較緊密的雕塑,(要想想)如何令市民參與其中。」

例如一件寓意藝術家經常都要等待很多事情的「香港長頸伯」,原本可以加入現場創作,但地方所限,被逼放棄。而不少藝術家創作公共藝術時面對不少問題。

新晉本地雕塑家林可頤,一向製作中小型雕塑,但當想製作一些較大型的作品,加入公共藝術的概念,就面對重重困難:「(公共藝術)表面上色、保護那件作品的用料,其實很多事情的成本很貴...(政府)只是提供場地,但沒有資金(贊助),其實沒可能做到很多大型作品。」

在香港要做較大型的雕塑作品,有時面對資金問題,亦可能面對儲存問題。若果展覽期結束,藝術家未必有足夠地方擺放。他們希望香港可以參考其他城市的公共藝術政策,例如美國西雅圖及台北,在大型發展項目上預留百分之一至二的預算作藝術發展,或規定建築物預留空間,發展公共藝術。

影音詳:http://www.hkatvnews.com/v3/share_ou...
引自 http://www.hkatvnews.com/v3/share_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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