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王涵平特稿


關子嶺花燈設置風波,在於主事者缺乏公共藝術素養,未能透過公共討論等機制,將一座具有公共性、議題性的裝置藝術,發展為融入地方提升美學的重要景觀。


一座大型公共藝術,官員逕自決定設置地點、指稱地方未出錢製作,且不假思索地直指設置地點是縣有財產,地方無權置喙,強勢作風令人難以苟同。


台灣燈會花燈「天空之城」計畫放在關子嶺嶺頂公園公共空間,具有公共性、議題性,視覺效果十足,與公眾息息相關,因此放置的必要性,放在何處、如何放、放多久,確有必要多方討論。


花燈雖由關子嶺少數幾家溫泉旅館出資製作,但是否就得運回關子嶺放置?移至關子嶺是否就得選定嶺頂公園放置?公園內又非得選擇在一座大石頭旁?且「天空之城」對於關子嶺居民的意義為何?一連串疑問,難怪引起地方反彈。


近年來公共藝術設置如雨後春筍,褒貶不一,關子嶺花燈尚未安置妥當之前,任何的爭議或討論應該都有助公共藝術設置後,對於關子嶺地區景觀與美學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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