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佩霓
逢甲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現任高雄市、彰化縣桃園縣公共藝術審議委員
 摘要
 筆者藉由參與2008文建會美國公共藝術考察」之機,參訪美國東岸三座大都會:紐約、費城、華盛頓美國公共藝術的代表性機構了解美國公共藝術現階段發展狀況
 透過實地參訪和與當地公共藝術從業者交流,研判美國公共藝術目前發展可歸類為朝三大軸線進行:透過公共藝術設置使大眾交通運輸系統形成都市重要節點(nodes);積極介入公部門計畫促使公共藝術成為城市行銷要項的具體策略;藉由互聯系統形成具代表性壓力團體輿論代議機制,良性干預與時俱進修訂或增訂相關法規推行公共藝術。
 本文擬以簡述各機構為依據,闡釋此三面向的趨勢,並參照台灣公共藝術機構現狀,提出未來應逐漸朝第三部門發展之建言。
 一、捷運藝術館園區:紐約捷運局「捷運藝術計畫」(MTA Arts for Transit)
始自邁入邁入廿世紀,紐約便已是全球第二大城市。為了因應以無限上綱擴張態勢發展的大都會之需,紐約地鐵系統在1904年開始大規模啟用,至今仍不斷增建,逐步結合鐵道極地上公共運輸系統同步規劃。捷運沿線從一開始,便有了工藝匠師巧手完成的馬賽克鑲嵌小品作為指示系統之用,以利文盲與外籍移民便是鎖在地域目的地,以實用出發的公共藝術置入,從此形成紐約捷運兼具歷史涵構與創新動力的特色表現。
秉此優良傳統,紐約捷運局(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1985年啟動了「捷運藝術計畫」(Arts for Transit),俾使捷運公共藝術的執行更趨專業而精準。針對個案提撥的設置費,新建或復建(rehabitation)工程的工程款,原則上以兩千萬美元為分界,未達此額度者遵照1%比例辦理,逾此額部分則以0.5%計算之。長年操作到今天,設置完成的永久性公共藝術累計超過180件,型式、主題、材質包羅萬象,儼然成為幅員最廣、開放時間最長、參觀者最多、可及性最佳與永續性最優的地下化超級藝術博物館特區,教所有紐約地面上的博物館望塵莫及。
 歷經多年的實踐,如今除了繼續定點設置永久性公共藝術外,「捷運藝術計畫」已經擴充到涵蓋其他別出心裁的子項目:展示紐約捷運發展史的「運輸博物館」(Transit Musceum)、募集從古典音樂家到爵士樂手進行現場演出的「音樂進行式」(Music under the Way)、專為展覽巨幅攝影的「燈箱計畫」(Light Box)及「捷運海報計畫」(Transit Poster Program)「捷運藝術計畫」辦公室雖然因為捷運局為市轄,因此須與紐約市政府文化局共事,但其臨時性公共藝術計畫,卻與非營利性組織(NPO) 合作無間。這是為了避免與藝術界競爭的高明舉措,畢竟「捷運藝術計畫」辦公室已經公認是藝術方案的最大業主。
 審慎評估後擇定的公共藝術設置點,往往正是捷運局重新規劃運輸路線的重要節點,也因藝術性加值,從都市計劃藍圖上的交通樞紐進化成為可觀的景點與社交據點。曾經一度受使用者詬病甚至摒棄的紐約地鐵系統,因公共藝術脫胎換骨,不僅一洗污名,也重新贏得民心。亦即其實紐約的「捷運藝術計畫」的核心價值與目標,從未被黎以「再利用」、「再活化」捷運閒置空間或角落空間為伊始課題,只是以創新設計和藝術的手法提出解答罷了。更可喜的是在以藝術包裝「百年老店」得宜、行銷「百歲人瑞」成功之後,從而口碑及人氣也可被量化,轉為與日俱增的獲利與產值,無怪乎他州共共運輸系統紛紛取經。
 反觀台灣的捷運公共藝術雖然也行之有年,管理機關操作上仍是缺乏具遠見的上位計畫(master plan),只觀眼前、不顧後、更枉視從前,一面倒地執迷於罪短時程內完成新建置。面對既有設置止盡到被動維護與維修之責,未嘗以階段性通盤檢討為基礎,佐以以藝術轉型為考量,著實令人慨然遺憾與憂心忡忡。
 二、 以公共藝術行銷大都會:「紐約公共藝術基金會」(NY Public Art Fund)
 「紐約市公共藝術基金會」(多年來執紐約公共藝術之牛耳,為紐約公共空間所規劃的藝術計畫、委託製作案、裝置藝術與展覽不計其數。正因斐然的績效有目共睹,2005年該基金會在紐約總數高達406個的藝術暨服務性機溝中脫穎而出,獲得卡內基企業(Carnegie Corporation)高達兩千萬美金單筆巨額捐款的基金挹注。同年,「公共藝術網絡」(Public Art Network) 也將該年年度最高榮譽「藝術成就獎」(Award for Art Achievements)頒給了「紐約市公共藝術基金會」。獲獎的理由是有感於該會能利用公共藝術的方式,讓當代藝術品跳脫純藝術涵構之姿,走出傳統的美術館類展示空間,也讓藝術家有機會跨出自我完成的工作是,拓展創作空間,有效弭平了市井之民與當代藝術作品和藝術家間的鴻溝。
「紐約市公共藝術基金會」此一非營利性組織,係由紐約市前文化局長朵麗思符黎曼女士(Doris C. Freedman)本於堅信當代藝術大有可為,可望成為紐約特有的都市景觀最前線的前瞻性信念,1977年時亦然創立。這個已屆滿而立之年的藝術機構,目前由第二代女傑素珊‧符黎曼(Susan K. Freedman)繼承衣缽操盤。如今該會在延續延攬知名藝術家和藝壇新秀共構公共藝術計畫之餘,亦開始發行簡訊「進行式」(InProcess )及出版「公共藝術基金講堂」(Public Art Fund Talks) 系列專書,分享實踐公共藝術的經驗談。
   
由於執行完成的作品總是具高能見度,因此該基金會近年愈發偏重規劃策展,譬如以前衛作風揚名國際的惠特尼美國藝術博物館(Whitney Museum of American Art),便倚重其實力,在紐約中央公園共同推出盛極一時的惠特尼雙年展戶外展(Whitney Biennial Outdoors)。而現任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的力挺和.斡旋之下,基金會承接了許多跨年度重大專案,成為以公共藝術行銷城市這個政策的第一策士與推手。理事長符黎曼女士認為,這一系列戶外藝術臨時性展覽計畫,不僅「對激勵藝術界的士氣頗為重要,同時也傳達了這個城市藝術依然生氣勃勃的信息。」
 究竟士氣與生氣可否化為民意與生意?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以甫才下檔的「瀑布」計畫為例,乍聞本案耗資1,500萬美元固然令人瞠目結舌,但不唯因其吸睛聚焦力強而獲媒體青睞,其直接與間接營收達5,000萬,也難怪市府對乙公共藝術行銷城市樂此不疲!
 多賴文建會十餘年來力行公共藝術政策不輟之賜,台灣藝術界因此產生了一門日益茁壯的新興專業:代辦承攬公共藝術專案行政、教育、研究、推廣、執行的機構、公司及個體戶。儘管因而累積出價值台幣十多億的公共藝術實積,但論及其專業度、執行力、自律能力、創意性、影響力與公信力,似仍大有努力和成長空間。
三、 自我超越得永續:費城公共藝術
費城(Philadelphia)是美國開國史上的「民主聖地」;美國1776年的獨立宣言與憲法都是在費城市的獨立廳(Independence Hall)起草與簽署的。作為國際級的愛樂交響樂團的根據地,費城美術館、全美最古老的費城歌劇院、音樂院、藝術學院、法國境外最大的羅丹美術館的所在地,費城擁有傲視全美數量最多及類型最豐富的公共藝術品資產,彷彿理所當然。
一度是美國首都的費城,是由桂格教派(the Quaker)領袖威廉·潘恩(William Penn)一手擘畫建立。在訴求城區與市郊串聯便利之外,都市設計規劃也考量到防火與防疫的積極性,因此在市區街廓棋盤式格柵系統當中,置入了許多巷弄與開放的公共空間。而這正是公共藝術順利發展的溫床。
始自1872年,美國史上第一個矢志推展公共藝術與都市規劃結合的費城「費爾蒙特公園藝術協會」(Fairmount Park Art Association)便已成立。至於1959年在「藝術家平權協會」(Artists Equity Association)遊說下,費城開時代先河地促使賓州議會通過創設「百分比公共藝術條例」(Percent for Art ordinance),更是公認為共藝術政策的典範,影響無遠弗屆。儘管站穩歷史地位,因時制宜的法規研修並未曾停歇。譬如依照州政府最新版的規定,依法須提撥工程款設置百分比公共藝術的約束對象,已經擴及到承租或購入公有地、國有財產的私部門。
共藝術設置辦法執法以來近半世紀間,光是在直隸費城市政府的「藝術文化辦公室」(Office of Arts and Culture)責成下面世的公共藝術作品計畫,便已晉兩百宗之譜。其中最為人稱道者,莫過於數量已逾2,700件的壁畫。1984年市府改造處(Department of Recreation)開始推動的「壁畫藝術方案」(Mural Arts Program),寄望透過藝術介入空間,能在提供塗鴉藝術家合法的宣洩管道之餘,經由專業藝術家、團隊與志工攜手完成的創作,達到美化環境、教化人心的效益。
費城公共藝術的網絡,乃是拜行之有年長期績累的善果,因此早已度過Try-on errors的尷尬期,目前呈現細密分工、分級明確、各司其職,但卻又能不互傾軋、合作融洽、面面俱到的榮景。若問其何以能勝出他州一籌的成功之道,肯定是歸因貫徹公共藝術的決心五十年來如一日,而政策執行也不為曾因為政治干預或權力轉移而時有興廢張弛。
相較之,台灣令人難掩隱憂的事實是政治考量過渡染指一切,藝術文化政策亦在劫難逃,「換人就變天」之下,政策推行彷彿政令宣導,往往雷聲大雨點小,而迭見無疾而終者,更是屢見不鮮。所幸公共藝術政策行之有年未嘗遭腰斬,目前才能逐漸形成氣候,堪稱文化政策中絕無僅有的特例,也難怪績效蔚然可觀。
四、 新興服務業:公共藝術網絡 Public Art Network
當下全美國各種地方性、全國性以及公立的公共藝術計畫,隨時約莫有350個方案在實施中,而「藝術美國人組織」(Americans for the Arts)旗下的「公共藝術網絡」(簡稱PAN),即是唯一完全著眼於統籌公共藝術領域的專業組織。為了以具體作為充實公共藝術這個範疇,位居首府華盛頓DCPAN,參考「美國建築師協會」(AAA)的制度與作法,致力於提供從事公共藝術的個人、組織全方位、好用又即時的專業服務。
本於共生才能共榮的信念, PAN網絡裡,透過線上資源交流、知識共享、策略聯盟,集結號召了藝術家、社區代表、藝術與設計專業人士加盟互聯,群策群力。透過跨界的連線作業, PAN不僅成就了公共藝術品與相應專業服務體系的設置,也由於專屬網頁、網際網路連結的建置。PAN在倡導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政策立法、實踐施行方面不遺餘力,理想是讓遍地開花,協助全國各個社區都能爭取得到最佳品質的公共藝術設置。
PAN以全國為視野,積極的創制包括:擴充建立公共藝術公開檢索服務系統PAN Listserv;獨立資助並出版公共藝術田野調查(field study)報告與專門著作;辦理研討會強勢創造公共藝術論壇;舉行公共藝術年會建立公共藝術準則、準則和交流資訊心得;2001年起編纂公共藝術年鑑(Annual Reports)2001年啟動「年度評論」(Year in Review)機制,委任藝術專業人士遴選出40件公共藝術年度代表作,訴諸專業從與業人士和形成輿論;以及自2003年起頒發年度「公共藝術卓越獎」(Excellency in Public Art/Awards for Art Achievements),歷年的得獎者從藝術家、機關代表到法人組織都有,前述提及的「紐約市公共藝術基金會」和「紐約捷運藝術計畫」的副董座亦是前副總統夫人的Joan Mondale夫人,就是分別以組織或個人貢獻卓著獲獎的實例
 「公共藝術網絡」矢志達成的三大使命是:為了提昇公共藝術的專業、管理與設置,提供有助於能確保達到最佳實踐效果的信息與資源;為了改善社區,戮力倡導公共藝術理應成為城市設計基礎建設關鍵一環的政策;致力研發展足以全面性推展公共藝術與設計的策略以及倡導利器,服務藝術家、行政管理人員、連線作業的專業人士。誠然如此的自我期許已經達成目標,今天該組織因其積極主動、良性互動可昭公信,位居美國公共藝術龍頭的地位應毋庸議,影響面之廣之深早已無法小覷。
小結: 公共藝術機構呈現朝第三部門發展的共相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又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或公民部門(Civic sector)是個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意指在第一部門/公部門(Public sector)與第二部門/私部門(Private Sector)之外,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
 雖然各國對於第三部門的定義各自不同,但一般來說第三部門單位大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私人企業出資,交由非政府單位維持經營的事業體。一般常見的社團法人、基金會或非政府組織(NGO)通常都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雖然每個第三部門單位成立的背景與營運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來說第三部門單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免稅等特質。
 綜觀美國公共藝術發展至今的現況,涉入其中具指標性的相關機構,一旦有些歷史且具相當規模,不管組成背景如何迥異,無論操作的實際方式為何,唯一相同的發展共相,便是紛紛不約而同地朝類第三部門自我蛻變,逐步邁向轉型為第三部門之路。這樣的選擇得當與否,業經操作結果的實際成效檢驗,在在證明不僅可行,而且是勢在必行的唯一選擇。
 期待台灣公共藝術藝術的主管機關與組織團體,也能有此洞見及企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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