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08日 13:58:12  來源:中國經濟網

進入新世紀以來,城裏漂亮的新建築越來越多,能令人眼前一亮的公共藝術品卻越來越少。為此,政協委員趙健建議,要求廣州、深圳新建的建築在總預算中留出0.5%的資金,強制性用于“公共藝術”建設。省建設廳近日在答復中稱,該建議對“增加文化內涵、提升城市形象”具有積極的促進意義,所提具體操作方法也很有參考價值。

建議在廣州深圳主要幹道兩側試點

趙健認為,在新一輪的城市建設中,在“量”中求“質”,已成為城建的新價值點,上述“百分比公共藝術制度”,在美國和臺灣已有立法,其大致收額為1%-1.5%,我省在廣州、深圳以0.5%的收額,並只在部分主要街道試行,是合適可行的。

為增加可行性,趙健建議,應選取廣州的珠江新城、東風路、中山路、廣州大道等,在深圳的深南大道、濱河大道等主要幹道的兩側作試點。預留出的0.5%的資金,既可由業主自行決定“公共藝術”的創作人、創作主題、創作樣式,亦可交由市規劃部門操作此事。

他還建議,“百分比公共藝術建設資金”必須列入整個工程的竣工驗收內容,此公共藝術項目不落實、不完工,整個建設項目亦不通過驗收;為保證公共藝術的創作質量,公共藝術的創作方案,應由市規劃部門下屬的“城市藝術與雕塑委員會”審查,方可施工。

廣深回應將提出具體操作措施

省建設廳答復稱,由于缺乏配套法規和政策,我省城市公共藝術建設相對滯後,已不適應提升城市空間環境形象的客觀需要以及“宜居城鄉”創建活動的要求。因此,借鑒國外在發展城市公共藝術方面先進的經驗,將廣州、深圳兩市作為“公共藝術預算百分比”試點,以點帶面地推進我省城市公共藝術發展,將具有積極的創新性與實踐意義。

此外,廣州、深圳兩市政府均表示將對這一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問題作進一步研究,對包括公共藝術界定、百分比大小、試點范圍、審查程序等項目進行研究,並結合實際提出具體的操作措施。

省建設廳也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城市雕塑管理工作,大力推動城市公共藝術建設。一方面,進一步健全城市雕塑管理機構和制度,尊重藝術規律和專家意見;另一方面,嚴格執行《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督促各地嚴格執行“一書兩證”的規劃管理制度,從城市雕塑選址、雕塑用地規劃、雕塑工程規劃等幾個重要環節入手,將城市雕塑規劃建設納入規范、法治軌道。

他山之石 法國“1%”法律

公共藝術品的匱乏問題並非廣東各城市獨有,目前國內絕大多數城市都沒有常設性的公共藝術指導機構和資金募集平臺,但在國外,有許多成功經驗可以借鑒。據介紹,法國的“1%”法律最早出現于1951年,1960年後普遍施行,指的是建設新建築時必須在建築預算中預留1%用于裝飾建築物的藝術品,並將公共藝術推廣運作費用劃入官方機構專列藝術項目或交地方政府執行。(來源:南方日報 戎明昌 林亞茗)

引自: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house/2008-09/08/content_98503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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