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的:
為增進各興辦機關承辦人員對公共藝術的認識,建立正確觀念並熟悉操作程序,提升公共藝術行政能力與專業知能,特規劃本訓練課程,介紹公共藝術觀念、範圍與形式,說明設置程序、相關法令,並學習編製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公共藝術教育發展協會
參與對象:
本縣各機關學校公共藝術業務相關承辦人員

課程規劃:
梯 次時 間人 數
 97/9/2-3 (星期二、星期三)80 人
 97/9/9-10(星期二、星期三)80 人
上課地點
臺北縣政府行政大樓511階梯簡報室。(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5樓)

研習時數
全程參與課程者,核予公務人員或教師研習時數。

報名方式:
免費報名,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
(一)報名簡章與報名表可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www.culture.tpc.gov.tw
(二)請於8月15日至8月25日填妥報名表e-mail至pa@patw.org.tw。請務必傳送報名表檔案(請用附件檔案方式傳送),勿貼於email內文中。
(三)傳送報名表後,將收到回覆之e-mail,始完成報名手續。若傳送後兩天內未接獲e-mail通知,請務必電洽協會確認,以確保參加之權益。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中華民國公共藝術教育發展協會:2719-1060 / 2719-9292 楊智婷。


注意事項:
(一)因名額有限,將以報名先後次序做為優先取捨之依據。
(二)以上內容主辦單位保有臨時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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