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6.27
出席:林志銘  顏名宏  謝佩霓  宋鴻麒  黃中宇

一、「由公共藝術走向工程藝術」論壇獲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96年度第一期補助,將由協會協助結像紀事創意文化有限公司進行論壇活動。

二、協會決議申請社團法人之登記,待登記完成後,會員可使用協會名義申請案件。會員申請案件之注意事項:

會員若使用協會名義之申請案件,在提案之前,須至少兩位以上理監事委員同意其內容後,方能提案。
若會員以協會名義申請案件,則應回饋協會其案件委託金額之百分 之十,然協會應撥委託金額百分之一為會員申請案件之前置作業資金,故協會實取委託金額之百分之九。
若為協會申請之案件,委託個人執行,則協會取案件委託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若協會委託個人撰寫企劃書,則應付其撰寫費比例為案件委託金額百分之二十。(只適用於案件委託金額為十萬元整以下)
以上辦理法則,暫以一年為限,試辦二至三件案件後,再依情況加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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