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顏名宏(藝術家、明道管理學院數位系助理教授)

市意象≦城市潛意識
     2003年天下文化出版社翻譯出版了由賴利包熙迪(Larry Bossidy)和瑞姆夏藍(Ram Charan)合著的《執行力Execution:The Discipline of Getting Things Done》一書,突然之間在台灣各種領域掀起一陣討論「執行力」的旋風。這原本由概念中進行自我檢視,而後歸納出適合與群體相互容的策略主張,在台灣最後卻演化成討論如何向先進國家取經,立法規範出相關法規制訂細則…。同一個時間中,我們也有一個電視節目,談的是「城市的遠見」。在相繼報導許多先進國家城市的改造經驗之後,老外告訴我們,我們的問題在他們看來似乎不在於「政策」,而是在於缺乏更具彈性的「創意」與「策略」,於是,台灣媒體轉而製作另一個節目,我們叫它「創意城市」。

        200511月台北市文化局與英國文化協會聯合舉行了一個名為「2005創意城市」國際論壇,英國傳通媒體執行長-查爾斯‧藍德利Charles Landey認為:一座「創意城市」必須借重「藝術思考」,而一個地方「獨特性格」的尋找,有賴於本身質性的「創意投射」,…多數城市策略都是藝術策略,檢視自稱「創意城市」的策略與計畫,內容實質上都與文化推進的質地有關。當我們的耳旁出現一個新的名詞「金磚四國」,來形容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四個邁向新的國際經濟競爭力國家,同時也正出現以中國、越南、泰國、印尼、新加坡等國最新構成的「黃金走廊」新名詞,只不過,這一個新的走廊不但努力於經濟能量的擴張,更在前幾年由「創意文化園區」走向創意城市的重大改變,其實質的內容,包含著城市中各項橫跨專業與政府部會的創意創造力之外,更清楚地指向於「獨特」的城市性格塑造,而主要扮演塑造「創意新城市」的兩大力量,正是分別由「文化特質的釐清」與「城市藝術的創造」所支撐,表象與靈魂中,究竟「城市意象」大於或小於≦「城市潛意識」?!成為城市與城市間的競爭中,互為來往的兩大課題。


城市性格培育器


攝影家用視角決定一個生活環境的面貌

公共藝術家用作品開創一個城市場域的記憶

      對應於台灣城市的失憶,近年來我們很喜歡引用卡爾維諾對城市記憶的看法。卡爾維諾借用馬可波羅之口,描述了城市與記憶的依存關係:先是空間中的記憶,緊接而來的是時間的記憶、氣味的記憶、一堆宛如形容詞所堆纍,不真實觸覺的記憶…。城市研究者周榕在文章<失憶之城>中,借引了卡爾維諾的同鄉,義大利建築師阿爾多‧羅西華森的看法:「城市是集體記憶的場所,像海綿一樣不斷汲取著發生在其中的事件和情感,它不侷限於當下目力所見,包含著整個城市集體的記憶所及,先是四維的記憶之城,其次才是三維的物質之城。曾經存在過的城市並未消亡,而是通過場所(Locus)、紀念物(Monuments)與類型(Type)等不易察覺的轉換方式,將城市的集體記憶延續下去。」

     我們可見到過去冷戰時期的德國柏林圍牆,經典地成為柏林城市意象象徵,且由過去分割東西兩方政治意識型態的攻防塗鴉壁畫,在兩德統一後轉為城市記憶與研究城市潛意識重要街道美術館,叛逆的表達慾望推動著世界各地具有強烈創造力的藝術家,紛紛到來在此定居。今日的柏林市依舊是地球村上二十四小時的建築工地,努力尋找於新時代歐盟的城市地位,柏林街頭廣場隨處可見的公共藝術,即擴大更寬的企圖,由跨領域創意產業、環境、裝置、雕塑等藝術家所共構而成。城市的解構,必須借重文化藝術的凝聚與重建,由城外貫穿全市通往柏林核心地標布蘭登堡的中央大道,兩旁的新建百貨公司與各國領事館工事不斷,市政府特別將醜陋的工地圍牆以圖像輸出方式,選擇文化記憶中的柏林地標與未來願景,隔離於游動的市民與即將揭露的新城市意象,因為我們都能瞭解,在消逝的每一秒鐘,我們正透過城市意象的美學,培育著所有城市的住民思維價值的潛意識,這時我們討論的公共藝術,已非成立於營造經費的百分之一,或哪一種材料與類型區別的藝術形式,我們討論的是公共藝術的根本議題,城市為什麼需要公共藝術?藝術-是城市性格的培育器。























確定的不穩定性

美國的詩人班傑明‧德‧卡塞雷斯在《紐約之鏡》作品〈確定的不穩定性〉中提到:


我們在紐約為唯物主義舉行安魂彌撒

我們是有形的
我們擁有身體
我們可以交媾
我們是徹徹底底的雄性
我們將物質、能量、運動與變化奉為神明


     為建立城市當代的繁榮景貌,我們大興土木打破原有文化與環境的意象性,再從其經費百分之一籌取出,冀望能通過微薄能量的公共藝術美化裝扮城市的單薄與蒼白,這種物質化的推崇,再將藝術推奉為高尚的文明城市表徵,正在「黃金走廊」掙扎向上的國家與城市大力上演,包含著台灣過去暗自嘲諷,現在羨慕地大力推崇的大陸沿海城市,因應政策和務實的需要,大陸過去向台灣公共藝術操作經驗取經,現在驕傲的向台灣輸出他的成果,不但城市大破大立之神速,公共藝術審委會從中央到地方快速成立,連專責研究相關學理與承接專案的大學院系,短短不到四年時間由北京中央美院、杭州中國美術學院和南京美術學院,快速地擴充近三、四十所,但公共藝術的實質內涵討論,則尚跟台灣一樣問題一堆。


     在台灣,對於藝術品與週邊環境的適切性、民眾的參與,我們推給「無力顧暇」和「方便辦理」。藝術家的養成,首重完整的美學思辯基礎,不但證明他自己,也民胞物與地包含了群體和環境;其次,才是堅實的形式美學和技術訓練,特別是身為「公共化藝術家」,社會、文化、族群與基地歷史等等,更是遊走於場域中,內化到創作認同不可或缺的條件。公共藝術推案的增加,造就許多包案公司,我們不在意藝術家或創作者的前身,是屬於何種領域,但是我們更關心,他們帶入什麼樣的課題,還是連基礎的造型美學都會在第一階段的初選,就讓人臉紅得喘不過氣?

     不論「城市意象」或是「城市潛意識」的編織,重新熟悉這種和「城市」、「環境」、「公眾」對應的課題,顯然已不能由過去的都市計畫、建築、景觀、工業設計、歷史等領域所承載,相反地,新的合成與協力,在西方配合大戰後的當代城市轉型,已由七O年代的「藝術於公共空間」、八O年代的「空間中的公共性藝術」,邁向九O年代以後討論新世紀城市「藝術與開放空間」的議題,除了常態藝術精品的「城市典藏」之外,成立基金與專責機構,重新研究及調查整個城市,將置身於城市精華區域的邊陲,永遠不可能憑藉公共藝術法規百分之一工程比經費來成就視覺與機能、身體與行為、環境與社群的調節的區域,由傳統概念下的「城市形象塑造」,轉而挖掘「城市潛意識」,以計畫型的公共藝術都市計畫策略進行細膩規劃,並依照屬性特質開放國際競圖、邀請創作或接受藝術家自行提出課題專案,打造具有思省創造力的藝術城市,已經是必然的時代趨勢。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本年5月底即將公布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條文中,整個操作概念已由「設置」修正為「計畫」型態,即希望過去第二條所泛指一向令人詬病的類型舉例,擴大解釋相關辦理內容的實質化,以增加公共藝術精神的影響力,不過應該尚嫌力有未逮,這裡所提的「計畫」顯然只是因應辦理方式的擴充解釋,而「計畫」原意應邁向的通盤策略,結合藝術品與週邊環境的灰帶、整合橫向部門、基金等的運作,真正達到「公共藝術都市計畫」策略的落實,顯然尚有努力的空間。

     以德國法蘭克福為例,如何扣連老城發展歷程和歷史,納入城市環境現況敷地的規劃分析,讓「藝術」的公共設置,成為清晰城市閱讀的引指,使基地的條件與未來的發展,自然地形成藝術家創作的認知背景,支撐公共藝術家創作尋求更自由的揮灑和想像,而不是成為眾說紛紜自說自話的限制,在如此的架構下,大學院系的理論教育、「藝術與開放空間」相關藝術社團申辯主張的策展,協助公共部門瞭解如何因應更新時代的需求,完成部會之間的橫向合作解決課題,發現→學理→立法→創作→再發現…,如同勞倫斯‧哈爾普林Lawrence Halprin所著:《人類環境中的創造歷程-RSVP環》所言,成為循環式城市文明永續發展的RSVP生命環。(下集待續城市性格培育器(下)-公共藝術的城市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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