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臺北縣公共藝術講習

[不指定 07/23/2007 01:38 | by pa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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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7.23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公共藝術教育發展協會

   對於大多數之興辦機關,『公共藝術』多為第一次辦理,且其行政程序與規範均與大家熟悉之政府採購法多有所不同。特此,臺北縣政府特委請本會協助辦理課程計畫,並為興辦機關舉辦公共藝術設置講習,旨在協助興辦機關能瞭解公共藝術之設置精神與執行上之行政程序概念,具體協助各興辦機關配合本縣藝術環境之政策,順利依法完成公共藝術設置作業。

   公共藝術講習,由本會副理事長褚瑞基說明【公共藝術法令精神與興辦程序解析】,林志銘理事長則是以個案實例與執行經驗,來說明【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執行與審議要點】,讓參加者進一步的了解公共藝術設置及審議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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